关于深入开展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四项监督制度“四个专项活动”的通知
 
时间:2012-07-11 00:00:00   点击:
 

中共江西省委组织部(通知)

 

赣组字[2010]46

  

 

关于深入开展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四项监督制度“四个专项活动”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委组织部,省委各部门、省直各单位、各人民团体组织人事部门:

20103月,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中央组织部印发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办法(试行)》、《地方党委常委会向全委会报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并接受民主评议办法(试行)》、《市县党委书记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离任检查办法(试行)》。为切实抓好这四项监督制度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结合组织工作满意度民意调查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一报告两评议”结果,经省委领导同意,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四个专项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专题学习活动

1、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要尽早安排时间,以四项监督制度为主要内容,组织专题学习讨论,领导干部特别是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要以身作则,带头学、亲自抓。要把学习贯彻四项监督制度情况列入上半年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重要内容,对照检查,整改提高。要将四项监督制度列为各级领导干部主体培训班次的重要内容,有计划地组织学习培训。

2、各级组织人事部门要紧紧围绕四项监督制度,采取举办培训班、开设电视讲座、开展专题研讨、组织知识竞赛、进行网络宣传等活动形式,切实抓好本地本单位的学习宣传,使各级领导干部准确把握四项监督制度的精神实质和主要内容,增强贯彻执行的自觉性。各级组织人事部门要逐级上报学习讨论和培训(包括培训计划)情况,5月底以前报省委组织部。

3、各级组织人事干部要把学习贯彻四项监督制度作为练好业务基本功的重要教材,与《干部任用条例》有机结合起来,逐条逐句学习领会,准确把握精神实质,熟练掌握操作程序,不折不扣贯彻执行,切实做到学深学精学透,学以致用,确保取得实效。

4、省委组织部将在江西日报、大江网等新闻媒体,及《当代江西》、《组工通讯》等党内刊物上开设“学习贯彻四项监督制度,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论坛和专栏,约请部分市、县(市、区)委书记和组织部长,及部分省直单位主要负责人撰写四项监督制度的学习体会文章和经验做法材料,以加强宣传,深化学习,推进四项监督制度的贯彻落实;向省管干部和县(市、区)委书记寄送学习贯彻四项监督制度函;编印100道四项监督制度知识测试复习题发放各地各单位,要求各级领导干部认真对照学习;结合工作检查,采取知识测试等方式,对各级领导干部知晓四项监督制度主要内容情况进行抽查,以检验学习效果。

二、开展专题谈心谈话活动

5、以“认真学习贯彻四项监督制度,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为主题,由各市市委书记分别与所辖县(市、区)委书记、市直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开展一次集体谈心谈话活动,对学习贯彻四项监督制度提出明确要求,同时,组织他们答写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基本知识测试题并做好评阅工作。谈心谈话提纲由各市自行拟定。各市谈心谈话时间确定后,及时告知省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处,省委组织部将派员参加。省委各部门、省直各单位、各人民团体也要同时开展一次由主要负责同志与全体处级以上干部集体谈心谈话活动。此活动于610前完成。各地各单位要及时将有关情况报省委组织部。

6、以“努力提高两个满意度”为主题,由省委组织部负责同志对组织工作满意度民意调查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一报告两评议”结果排名明显靠后的市、省直单位和省属高等院校党委(党组)分管组织人事工作的负责人开展一次专题谈心谈话活动,进行提醒告诫、鞭策鼓励,并将学习贯彻四项监督制度纳入谈心谈话内容,以促进落实。

7、对知识测试中发现对四项监督制度知晓率明显偏低的地方和单位,由省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处会同相关干部处约请其组织人事部门的有关负责人进行专题谈心谈话,督促其深入抓好四项监督制度的学习贯彻。

三、开展专题剖析活动

8、组织工作满意度民意调查或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一报告两评议”结果排名为后三分之一的市、县(市、区)和省直单位、省属高等院校,其党委(党组)组织人事部门要围绕如何提高两个满意度,对本地本单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和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工作进行专题剖析,认真查找问题,深入分析原因,结合实际提出整改措施。专题剖析情况形成书面材料于6月底前报省委组织部。

四、开展专项检查活动

96月,省委组织部将组织检查组,结合组织工作满意度民意调查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一报告两评议”结果,对排位靠后的部分市、县(市、区)和省直单位、省属高等院校,就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和有关政策法规以及学习贯彻四项监督制度的情况进行专项检查,以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切实提高“两个满意度”。

10各级党委(党组)及其主要负责人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贯彻落实四项监督制度的组织领导,专门研究,落实责任;组织人事部门要统筹安排,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切实抓好本级四项监督制度的贯彻实施。下半年,省、市两级党委组织部门干部监督机构要适时对所辖地区和单位贯彻实施四项监督制度情况开展专项督查,及时了解掌握各地各单位在贯彻实施过程中的好做法、好经验,研究解决遇到的具体问题,督促四项监督制度的贯彻落实。对贯彻落实四项监督制度重视不够、措施不力、动作不大、进度缓慢的地方和单位,予以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对违反四项监督制度的单位和个人,进行组织处理并追究责任。

11、扎实抓好对干部工作中有关违规行为清理纠正工作的专项检查,对不符合有关政策规定和“三定”规定,擅自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提高干部职级待遇和党政正职分设等问题进行认真清理和严肃纠正。

12、积极开展整治买官卖官的专项行动,坚决查处选人用人上违规违纪用人行为;探索建立重要案件协查机制,从组织部门内部和纪检、检察、法院、公安等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抽调人员,组成协查员队伍,提高查核工作效率;坚持严重违规用人问题立项督查制度,切实加大督促查核、协助查核和直接查核力度,做到有案必查、有查必果;发挥案件查处的惩戒功能,对用人上的违规违纪问题,要查实一起、剖析一起、通报一起,警示干部,引以为戒。通过严肃查处,进一步匡正选人用人风气,不断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

 

 

 

中共江西省委组织部

2010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