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继续做好第61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相关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7-11-23 11:06:49   点击: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和机关党委各支部: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经校党校研究,对《江西财经大学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工作方案(第61期)》进行了修订,请各基层党组织按照方案要求继续做好本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相关工作。

 

附件:江西财经大学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工作方案(第61期)

 

          

党委组织部 

                 2017118

 

 

 

 

 

 

江西财经大学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工作方案

(第61期)

 

为提高入党积极分子的理论水平与思想修养,加强对申请入党师生的培养教育,进一步推进我校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根据学校党委的工作部署和总体要求,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紧密结合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遵循“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党员发展总要求,有计划、有步骤地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比较系统的党的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和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的教育,培养和造就一大批坚定的青年马克思主义者。

二、培训目的

以党的基本路线和党的基本知识为主线,以端正入党动机、树立坚定的信念为根本目的,通过教育和实践,帮助入党积极分子全面领会和掌握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提高对党的奋斗历程、性质、宗旨、奋斗目标和现阶段任务等的认识,增强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懂得“为什么要加入党的组织”和“怎样争取加入党的组织”,端正入党动机,坚定理想信念,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接受党组织考验,以实际行动争取早日加入党组织。

三、培训对象

我校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和教职工中已向党组织递交了入党申请书、并已被党组织确定为培养对象的入党积极分子

四、培训方式

各分党校具体负责培训的组织实施工作,培训以集中授课为主,同时采取自学(提倡集中自学)、讨论、撰写心得体会和社会实践活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五、培训内容

把“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有关要求融入入党积极分子培训中,学习党章、党规、党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党的基本理论与基础知识,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等内容。重点安排学习党的十九大报告、十九大党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等内容。

各分党校尤其要突出我校大学生党建特色品牌“映山红”大学生党员先锋计划的相关内容,强化“根植重基、报春重学、播撒重育、映染重行”建设工作,开展具有针对性、富有特色和实效的教育培训。

六、培训教材

培训教材由校党校按照上级要求统一订购。

七、考核办法

1、学习考察与结业考试相结合。

2、学员的学习考察:占总成绩的20%。成绩按学员的学习表现(听课情况、考勤、自学笔记、心得体会)确定。在评定学员的学习考察成绩时,各分党校一定要从严要求。对于无故缺课一次(含)以上或迟到、早退两次(含)以上的学员,取消其考试资格,不予颁发结业证书。

3结业考试卷面成绩为100分,占总成绩的80%。考试为闭卷考试。

4集中授课、结业考试过程中,凡有冒名顶替、抄袭等作弊行为的,一律给予严惩。

5培训期满,对完成学习任务情况、学习纪律表现情况、理论知识掌握情况和结业考试情况综合评定为合格及合格以上的学员,颁发结业证书。当期不能结业的,需经所在单位推荐、党校审查同意,进入以后的培训班重新参加学习。

八、优秀学员评选

1评选比例:优秀学员评选人数为分党校学员总数的10%

2评选条件:学习考勤为全勤;培训总评成绩在良好(85分)以上;心得体会、小组讨论等学习任务按要求完成。

3基本要求:具有良好的思想品质,勤学习、讲政治、树正气,积极参加分党校组织的各项思想政治宣传教育活动,关心时事政治,讲文明,团结互助、模范带头作用强。

九、班次设置

1、正常情况下,每年度举办一期,各分党校可根据实际情况按学期设置班次。

2、各分党校应根据每班次学员数量,按照“便于组织,便于学习,便于活动,便于管理”的原则,设置若干学习小组,并明确小组负责人。

3对在外地实习且未参加培训的入党积极分子,各分党校可根据不同情况,利用节假日单独集中进行培训,其组织安排可参照本细则的规定执行。

十、师资选聘

分党校要在校内外精心选聘政治素质过硬、理论基础扎实、在党务工作方面有丰富经验或在党史党建方面有一定研究的专家和学者担任主讲教师,不断提升入党积极分子培训质量,确保培训实效。党史教育、廉政教育、十九大报告解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学习等专题教学应聘请马克思主义学院相关专业教师授课,请各分党校与马克思主义学院联系聘请教师事宜。联系人:江水法,联系电话:83816975(办)13870607903(手机)。

十一、专项活动

为进一步落实《江西财经大学“映山红”大学生党员先锋计划》,加强大学生党员在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过程中先锋模范和榜样引领的作用发挥,党委组织部、党委学工部将组织大学生党员井冈学子先锋班学员开展专项活动,通过分享入党心路历程和讲述学习、生活、工作中的模范事迹等方式,参与分党校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的部分环节。请各分党校与党委学工部思政教育科联系有关事宜。联系人:许欢,联系电话:83823726(办)18166048604(手机)。   

十二、培训管理考核

分党校具体履行如下管理职责:

1制定培训方案。培训班开班前,分党校要把培训方案报校党校留存备案。培训方案应包含培训目的、培训对象、培训计划、培训内容、参训人员名单、授课教师及小组讨论安排等内容。

2负责为培训班配备班主任,成立班委。培训班班主任由分党校指定组织员或辅导员(党员教师)担任,负责培训班的具体工作;培训班班委成员可选聘组织能力和责任心强的高年级学生党支部委员或学校井冈学子先锋班成员。

3负责做好每次授课、讲座、讨论等教育培训任务的日常组织工作。

4加强管理,严格考勤,认真督查,做好学员教育培训过程中各项考察内容的记录和最后考察成绩的确定工作。

5做好考试、评卷、登分的组织工作和优秀学员的评选工作。

6组织好培训班的开班典礼和结业典礼。

7做好每期培训班培训资料的整理和归档工作。培训班结束后,分党校应及时报送培训总结以备查阅。培训总结应另附学员考勤统计表、学员成绩统计表、优秀学员名单、考试试卷等材料。

8校党校安排的其他工作。

校党校在学期末对各分党校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工作进行考核,主要检查班级建设、教学管理、档案管理、特色工作等方面的情况,考核结果纳入年度基层党建工作考评。

十三、其他要求

1各基层党组织应高度重视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工作,加强领导,严密组织,严肃纪律,严格考勤,发现问题要及时纠正,把各项工作做实做细,保证学习效果和培训质量。

2各分党校要对入党积极分子培训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进行宣传报道。

3教职工入党积极分子的培训,由入党积极分子所在单位党组织直接与各分党校联系培训事宜。研究生管理体制改革后,部分单位的研究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由国际经贸学院、经济学院分别承担(马克思主义学院、生态文明研究院—国际经贸学院;产业经济研究院、江西经济发展与改革研究院、鄱阳湖生态经济研究院—经济学院),请各相关研究机构提前与对应学院联系培训事宜。

            

                       中共江西财经大学委员会党校

                             2017118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党校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

课堂纪律的规定

 

党校是学校党委加强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的主要阵地,为进一步严格培训纪律,加强学风建设,提高培训质量,特制定如下规定:

1.学员应提前10分钟到教室,并于指定位置就坐。培训期间无故缺课一次(含)以上或迟到、早退两次(含)以上的学员,取消其考试资格,不予结业。

2.学员有特殊原因不能上课者可提出书面请假。请假两次(含)以上者不予结业,分党校可保留其参加下一期培训班的资格。

3.上课时关闭所带通讯设备或调为振动。上课时专心听讲,认真做好笔记。凡出现与党课无关行为,如睡觉、吃东西、玩手机或其他电子设备、看与党课无关书籍等,不予结业。

4.出现冒名顶替情况,取消被顶替者的培训资格,不得参加下一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顶替者由所在学院严肃处理。

 

 

江西财经大学党委组织部、党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