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机关党委各支部:
根据《江西财经大学2014年年度考评方案》和2014年第16次党委会有关要求,现对各基层党组织开展年终考核评价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内分项目分值
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项目在单位年度考核中分值为20分。分值分别为:
(一)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联述联评:6分。由以下三部分构成:
1.学校党建工作考评组评价:3分;
2.基层党组织互评:2分;
3.基层党组织自评:1分。
(二)基层党组织保障作用发挥情况客观评价:7分。
(三)党风廉政建设评价:7分 。
二、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项目具体考评办法及程序:
(一)基层党组织建设联述联评
1. 学校党建工作考评组评价。
(1)评价时间:1月17日前
(2)评价内容:各基层党组织建设述职述廉材料(见附件1)
(3)评价方式:学校领导牵头组成由相关职能部门人员组成的党建工作考核工作组对每个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分别进行评分(评分表见附件2)。
2.基层党组织互评。
(1)评价时间:1月9日―1月14日
(2)评价内容:各基层党组织建设述职述廉材料(见附件1)
(3)评价方式:由各基层党组织班子或负责人(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及机关党委各支部)对其它每个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分别进行评分(评分表见附件3)。
(4)各基层党组织要将互评评分结果加盖公章后于元月15日下班前交至党委组织部组织科
3.基层党组织自评:1分。即各基层党组织的党员群众测评得分。
(二)基层党组织保障作用发挥情况客观指标评价:7分。
1.评价时间:1月14日―1月16日
2.评价内容:各基层党组织上交的基层党组织保障作用发挥情况相关材料。具体评分项目见《江西财经大学2014年年度考评方案》附件3。
3.评价方式:由学校基层党建工作项目考评工作小组根据各基层党组织上报材料进行对应评分。
(三)党风廉政建设考核评价:由校纪委另行安排。
附件1:各基层党组织的述职述廉材料
附件2:学校党建工作考评组对各基层党组织评分表
附件3:各基层党组织对其它基层党组织评分表
特此通知
党委组织部
2015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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