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有关单位:
现将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西省财政厅《关于会计系列增设正高级职称的通知》和《关于印发江西省会计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予以转发。
我省会计系列增设正高级职称,并从2017年起开展相关的资格评审工作。请有关单位及时传达、相关人员认真阅读(《通知》对原高级会计师资格条件已作相应调整)。
附件1:《关于会计系列增设正高级职称的通知》
2:《关于印发江西省会计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
人 事 处
2017年3月9日关于会计系列增设正高级职称的通知.doc关于印发江西省会计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