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资科工作职责
 
时间:2014-12-25 00:00:00   点击:

1.负责全校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的申报、评审组织工作和审核工作,“教授二级岗位”申报以及全校大中专毕业生的考核定职工作;

2.协助上级业务部门做好 “百千万人才”的遴选、“优秀教师”的遴选、“井冈学者”特聘教授的招聘与考核工作;

3.负责享受国务院津贴和省政府津贴人员相关材料的上报工作; 

4.负责全校的岗位设置工作;

5.负责“百名人才支持计划”的遴选、聘任和考核工作。包括:首席教授、学科领军人才、青年学科带头人,校聘教授、副教授分类管理等; 

6.校内教师“高校教师资格证”办理的相关工作;

7.负责教职工参加继续教育的报批以及学费报销等工作;

8. “兼职教师”的管理工作;

9.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工作;

10.负责各类教师管理规定的起草、修订等方面的工作;

11.负责教师业务档案的管理和各单位年度教分的汇总统计工作; 

12.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聘书的制作和发放;

13.积极开展人才和师资建设工作研究;

14.完成上级部门和部门领导交办的其他事宜。